城市的某处,有一位叫高顿史密斯的邮递员,他住着普普通通的房子里,干着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唯一的消遣是琢磨一些稀奇古怪的小发明。高顿喜欢着隔壁漂亮的女邻居斯蒂芬妮,而对于单身母亲斯蒂芬妮来说,高顿不过是个精力过盛的小伙子,可是因为工作忙碌,她的宝贝儿子詹姆斯不时需要高顿帮忙照顾一下,所以斯蒂芬妮有时也要敷衍敷衍高顿的追求。在城市的另一端,FBI探员默多克正心急如焚的寻找着他的警犬搭档ELEVEN,ELEVEN是只战功赫赫的缉毒犬,但是它出色的侦察能力也给当地的黑帮老大桑尼·塔利亚带来了不少麻烦,恼羞成怒的塔利亚命令他手下的两个杀手基诺和阿利斯去干掉ELEVEN,幸运的是,ELEVEN远比这两个饭桶杀手迅速敏捷的多,它钻进高顿的货车里躲过了追杀。懵然无知的高顿把ELEVEN带回了家,恰好被詹姆斯发现,詹姆斯毫不犹豫地收留下这只迷路的狗,并给它起名叫“斑点”。作为一个邮递员,高顿几乎天天要对付各种各样的看门狗,所以他对狗们可是素无好感,但是詹姆斯铁了心要留下“斑点”,无可奈何的高顿只好忍了。一段时间相处下来,高顿和“斑点”还真慢慢建立起了感情,这天,高顿和詹姆斯带着“斑点”到宠物店,两个杀手又闻风而来,一番鸡飞狗跳的搏斗之中,训练有素的“斑点”终于彰现出它的“真狗本色”,将两个坏蛋整治的落花流水,而这时,一直寻找ELEVEN的默多克也赶到了,他要求把“斑点”带回去,是回去做ELEVEN还是继续做“斑点”?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摆在面前,最后的选择将由小狗自己决定。
城市的某处,有一位叫高顿史密斯的邮递员,他住着普普通通的房子里,干着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唯一的消遣是琢磨一些稀奇古怪的小发明。高顿喜欢着隔壁漂亮的女邻居斯蒂芬妮,而对于单身母亲斯蒂芬妮来说,高顿不过是个精力过盛的小伙子,可是因为工作忙碌,她的宝贝儿子詹姆斯不时需要高顿帮忙照顾一下,所以斯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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