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国有企业普通员工与高管之间薪酬相差高达数百倍,不同行业国有企业薪酬标准差距过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时,一些常委会委员提出应该建立起公平的国有企业薪酬体系的建议。
普通老百姓对国企高管动辄数千万的年薪发发牢骚也就罢了,毕竟大家人微言轻,除了牢骚满腹之外就是满腹牢骚。但是人大常委会作为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为何委员们也在发牢骚?
原因很简单———在全国人大和央企之间横亘着一个国资委。在本次人大审议的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中,依然将国企高管薪酬的决定权授予了国资委。笔者以为,只有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审议国企高管薪酬,才能扮演好国企高管业绩评判人的角色。
大型国有企业纷纷改制上市后,高管与普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越发不可收拾。在这个差距拉大的过程中,国资委的角色相当尴尬。在每次需要对国企薪酬收入差距过大现状表态时,国资委总是旗帜鲜明地予以反对,但是一谈到要建立有竞争的薪酬制度时,国资委又按捺不住对国企高管高收入状况的欣赏!究其根源,这与国资委所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使命有关,在这个终极目标指引下,国企员工与高管薪酬差距的拉大,往往被看作是改革力度的加大,体现着现代企业激励机制的确立。为改变这一现象,让国资委退出国企高管薪酬制定者的角色是必要的,它对国资委既是保护,也是解脱。
按照国务院在《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到2010年,国务院直属央企的数量,将缩减为80至100家具有竞争力的集团。央企数量的逐步减少,让人大常委会审议国企高管薪酬在操作上成为可能。最重要的是,人大常委会是目前为止,我国现行体制内最中立、最具权威的民意代议与政策审议机构。从长远来看,不管央企是继续沿着巨无霸的道路走下去,还是成为未来“政企双栖”官员的孵化器,都需要一种更为强有力的监督力量,以确保企业的平稳发展和高管的权力交接。在这一过程中,人大常委会的介入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通过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审议质询,也有助于提高其作为国家最高立法、释法权力机关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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