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作品要求
大赛面向内地及港澳台地区的在校大学生,以及学生团体公开征集微电影作品及剧本,任何个人和团体均可报名参赛。
1、所有参赛作品均为原创,内容健康、立意新颖、积极向上、幽默风趣,具有较强的观赏性和艺术感染力。
2、参赛作品须为大赛获奖名单最终发布前未在非组委会指定或授权的商业媒体上完整发表的原创作品。
3、存在以下情况的参赛作品,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所获奖项及奖励:(1)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内容;(2)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3)侵犯他人知识产权;(4)违反本届比赛其他相关规定的。
4、本次大赛原则要求作品为新近创作(三年内创作的作品)。
5、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微电影时长30分钟以内,文件格式为mpg、avi、mp4,剧本格式为word文档。
二、参赛方式
方式一:登录大赛官网搜狐视频下载报名表,将参赛作品及报名表发至大赛组委会邮箱。
方式二:将参赛作品刻录成光盘连同报名表邮寄至大赛组委会,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00号珠海广播电视台文化产业办公室,邮编:519002。
三、参赛需知
1、参赛者一经报名,视为接受本次大赛各相关条款。
2、组委会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参赛或评奖费用。
3、组委会不向参赛者退还作品,请参赛者投稿前自行备份。
4、所有作品不得打logo水印或其他作者信息,否则无效;
5、如通过电子邮件或寄送方式报名参赛,参赛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且必须填写真实信息,并连同参赛作品一并发至大赛组委会邮箱或邮寄至大赛组委会;
6、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7、大赛组织机构有权对参赛作品以非盈利目的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
8、大赛结束后,所有参赛作品将不予退回。
9、参赛作品的后续推广及商业开发由作者和组委会另行协商。
10、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
四、评比方式
1、大众评审:参赛作品通过网站展示,由大众进行投票。
2、专家评审:由专家组进行专业评审,最终产生本次大赛专家评审奖优胜作品。
五、大赛时间:
1、作品上传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2、2014年10月1日——10月20日,专家评审阶段;
3、2014年10月下旬,宣布大赛获奖名单;
4、2014年10月底-11月,举行大赛颁奖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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