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卫视《早市导航》】国家发改委昨日通知要求,自10月1日起,上调东北电网内部分电厂的上网和输电价格,以维持电力企业正常运营。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新建电厂(不包括呼伦贝尔煤电基地试点360万千瓦项目)送辽宁省电量的落地电价核定为每千瓦时0.32元;输电价格为每千瓦时0.02元;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元。
黑龙江省送辽宁省电量的落地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5分钱,用于补偿黑龙江省发电企业燃料成本增支。
核定嫩江尼尔基水电站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57元,同时,核定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