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著作法》出台之后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引领网络环境的司法保护,出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在这个条例当中非常明确的规定了什么样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享受免责条款。但是并没有明确的指出什么样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视为构成侵权,没有这样的规定。
如何确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自己的行为是在侵权呢?通用于《民法通则》第106条的规定,就是构成侵权的四个要件,包括迅雷、优酷在内都认为自己是网站提供者,而不认为是内容提供者,他往往是钻了这样一个法律调整的空子。通过《民法通则》第106条看看这个刑法是否构成了侵权,行为后果是否发生,行为和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着因果关系,是否存在过错。通过这四点来衡量到底你的行为,就是迅雷网站和其他视频分享网站的行为是否提供侵权,网络服务者的免责条款最重要的一点是不知情,不明知也不应知,没有合理的理由我应当知道上传上来的内容是侵权的,但实际上他是知情的。一会儿我们看一下视频和迅雷网站的截图,分析一下他是否明知,并且他是否对网站上上传的内容进行了编辑、修改和选择。
从民事诉讼的角度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举证责任方面,作为权利人只要证明你的行为构成侵权就可以了。而作为侵权人来说要主张免责,同时要对我的免责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换句话说你是否享受免责的法律规定不是由权利人来主张的。
刚才我已经说了,这次是大规模对迅雷网站包括迅雷看看和迅雷狗狗两个网站进行维权,维权方式包括了民事诉讼和行政投诉方面,首次大量起诉的影片是100部,对优酷打击之后我们投入了很大的力量,对迅雷网站的影片做了证据保全,到昨天上午为止做证据保全迅雷在线影片超过128部,我们选出100部影视作品包括近期的伤城、双雄、喜剧之王这样比较典型的影片来起诉。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