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文化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问题受到人大代表的关注,在互联网行业迅猛发展的第16个年头,互联网上的新闻、音乐、视频都开始了一场维权大战。
近日,人民网发布启事,宣布《人民日报》电子版停止收费阅读,虽然数字报收费不足三个月,但是《人民日报》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给互联网行业敲响了一记警钟,支持正版作品,是行业不可逆转的趋势。
而在视频行业,长期以来为影视剧的版权争夺,频频“掐架”,法院诉讼公文频频交叉在视频网站同行之间,而接到诉状后,激烈反应最灵敏、抹黑动作最迅速的,当数优酷网。
日前,“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已对优酷发起了第三轮集体诉讼。早在2009年“反盗版联盟”成立之初,优酷就因侵犯版权被推上了被告位置,但接下来的几个月,优酷并没有好好审视自己的资源缺陷,而是言辞激烈地高调反诉,一方面将“盗版”的罪名抛给“兄弟网站”,另一方面把纷扰的诉讼当作一个“烟幕弹”,迷惑公众视线。
2010年3月,酷6网以“盗播”为由将优酷网告上法庭。而优酷网则对外表示:“酷6网盗播了将近百部优酷原创作品、热播影视剧,优酷也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起诉将从3月起陆续进行,根据版权市场售卖价格为依据,索赔金额累计超过千万,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的权利。”这一段反驳看似“字字珠玑”,以乾坤大挪移之术妄图给自己脱身。
事实上,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已经打破了传统媒体的垄断,而保护版权仍然是立足之本。虽然,视频网站因购买的版权内容有限,以及允许网民自主上传视频内容,难免会存在视频内容侵权,但我们仍看到,版权诉讼战已经成为视频网站之间竞争和扩大自身宣传的重要手段。
有专家分析,网络视频营销引发了视频网站尽力追逐,以至于出现盗版成灾的乱象。无论视频用作什么目的,保护各家的“独家绝活”都将是决定视频网站“生死存亡”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