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6 第17期

失独者:计划生育刀刃下的牺牲品

  失独者,伴随着计划生育的负面效果而生。他们大多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经济困难时期,赶上了80年代第一批执行独生子女政策,到了中年却痛苦地遭受了独子夭折的厄运。据卫生部发布的数据,我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
  曾经响应国家大政策的“光荣一代”,如今困惑的是逝去爱子后的孤苦无依,没有任何部门进行有效的抚慰和援助,他们不得不独自面对未来不能自理、疾病、死亡等一系列实际难题。

三言两语

@易富贤:现在只有上百万失独家庭,今后会有上千万。
@壹加壹男:我是独生子女,父母都年过60,两老年轻时献身社会主义事业,不求回报。现在老了,拿着微薄的退休金,万一家庭变故他们怎么办?
@北邮孙松林:计划生育政策是政府规定的,执行了没问题,每月奖励5元钱;不执行,处罚没商量;失独了,政府跑哪里去了?

数字说话

  2007年,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及财政部决定,对失独家庭中母亲年满49岁的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津贴。2012年1月1日起,扶助金标准又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每月百余元的生活补贴在物价频涨的今天只能是杯水车薪,谁能指望那一点补贴养老?

  国家计生委称,法律规定超生者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是罚款,而是超生者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补偿,因为多出生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有媒体爆出,全国每年“超生罚款”金额可能超200亿元,而且去向成谜。

往期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