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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人大教授解读劳动合同法 末位淘汰制非法

上传时间:
2007年11月26日15:20
来  源:
南京广电
编辑:李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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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匿名

内容简介:

  【南京科教频道《社会全接触》】人大教授解读劳动合同法 末位淘汰制非法。 “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意味着终身制,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仍可解除合同”,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著名劳动关系专家、《劳动合同法》起草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凯教授昨日来渝开讲座。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末位淘汰制等将会变成非法行为!”常凯表示,新法对目前用工制度的四个方面冲击明显:首先,企业招聘工人后需要如实讲明各种待遇,要首先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随意用工的现象将被视作非法;其次,现在不少企业乐于采用“末位淘汰制”。在《劳动合同法》中已删去了“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这一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只能依据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列举的情形,其中并无“末位淘汰”一项;再者,劳工的待遇不能是企业单方面制定,必须要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最后,涉及到劳工派遣的,派遣方和用人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