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一些用人单位非但不籍此规范用工行为,反而采取要求职工辞职、重签劳动合同或转为劳务合同等形式以规避《劳动合同法》。少数用人单位甚至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一次性解除大批职工的劳动合同。对此,全总下发的《通知》明确指出,这些违反和规避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而且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造成负面影响——[我来说两句] |
|
甚嚣尘上的“华为辞职门”如今已经落下帷幕,然而这一场“发生在错误时间的人事变革”,到底为2008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写了一篇精彩跌宕的序言,正所谓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中国人特有的民间智慧和处世哲学,因而在新劳动法实施在即,千奇百怪的规避行为也开始在全国各地悄然上演——[我来说两句] |
|
|
无论如何,一部新劳动法都将在中国人力资源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因为从它的实施之日起,中国劳资双方的格局就被重新规划重新改写,从而让“劳动力成本”和“劳动力价值”这两个关键词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上来,那么究竟“新劳动法”的实施可以给劳动者带来哪些制度的保障呢?——[我来说两句] |
|
|
|
survey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一定的,肯定有人钻空子。 |
华为公司是一贯的,这就是任正菲的“狼文化”啊! |
新劳动法还是挺严谨的,但是如果想规避还是可以规避的…… |
法律很无奈,企业太无赖,就是打工的最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