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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12试点深度分析

作者:曾会明 汪海天 吴纯勇 林起劲
2010年07月05日13:38

   中广互联观点

  观点1:政府主导各地试点模式

  长沙-湘潭成为试点地区,对相关运营商的竞争地位并无显著影响。但从地方政府的一些重点推进工作中,反而可以找到一些端倪。2005年,湖南省政府颁布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这是我国内地第一个城市群区域规划;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从上述背景出发的话,长沙-湘潭成为试点城市更大的可能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落实城市集群规划的机遇。该地的试点更多体现地方政府意志,预计上述城市群的试点更多地将由于地方政府主导,相关的优惠政策将深入地结合地方政府信息化规划与地方IT企业利益点。

  或许,试点城市中的绵阳之于长虹,青岛之于海尔、海信,多少也是体现着地方政府—地方IT企业的利益。当然,绵阳地区成为试点或许带有政府支持灾后重建的意图。看来,三网融合,已经不是广电与电信的二人转,不是多少个“网”的问题,而是众多相关主体合奏的一场交响乐。

  观点2:试点对广电意义不大

  根据国务院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试点的目的是“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但从某种角度而言,试点对于广电而言意义不大,甚至对于网络整合及下一步三网融合的全面开展有所影响。

  电信因其全国一体化,一地的试点经验可迅速在全网复制推开,无论是技术,还是业务,或者营销手段。而有线网络依然条块分割,就算完成了各省的整合依然有30多家主体,一地试点的经验对于其他地区很难复制。

  同时,三网融合试点已成为各地政府主导的行为,地方政府的诉求将主要因其考核体系而追求当地的GDP增长。政府主导的试点方向与模式很难保证与整个广电行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试点模式很可能五花八门,技术选型、业务模式依然千差万别,这会令广电下一步的统一运营变得更加遥不可期,有线网络变得更加的分散。

  鉴于上述原因,广电总局应加强与各试点地区政府的沟通,力争使当地的试点工作与广电行业的诉求相一致,包括技术平台构建、双向网络改造技术的选型等等,都能够在全国网络未整合之前按照NGB的统一规划进行部署。

  此外,还包括业务开发、与当地三家电信企业如何竞合等问题,都需要充分沟通,力争规避试点给下一步的网络整合及全程全网运营带来更加分散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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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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