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人张先生说,他路过足浴店时一名小姐出来招客,并主动提出包夜服务。谈好价钱后张先生带小姐去开房,结果刚走了50米,就被便衣警察“巧合”抓捕。警察以拘留相威胁将其带至派出所进行罚款,既未做笔录也未开具任何票据。
记者实地蹲点调查发现重大疑点,每次警察带走小姐和嫖客后,小姐都会在20分钟之内回到足浴店,甚至是被警方的无牌面包车送回来继续招嫖,这说明抓捕对象仅仅是嫖客,而警方却放了小姐。
事实上,权应该为民所用,利应该为民所谋,可该案某些执法者都干了些什么?在执法者的权力暴力面前,一般老百姓都属于弱势者。警察纵容小姐卖淫,诱拐路人招嫖,抓捕嫖客以非法手段罚钱,这无疑构成了敲诈的事实。
民警只铐着嫖客进派出所,没有卖淫女,没有笔录,没有罚款凭证,也没有出入登记。就算真的是“临时工”的个人行为,办案程序上有如此多的漏洞,而且不止一次的在发生,派出所也难辞其咎。
不开发票所罚钱款就能进入私人口袋。先是有罚款不开发票打折,又到以权力威胁当事人,致其不敢索要发票。执法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不顾法律公正,无视人民权益,终将影响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
执法犯法已经成了建设法治社会的最大障碍,类似的事件我们还见得少么?当这些本身应该保护人民的治安人员,变成侵害人们利益的凶手时,社会秩序就彻底被颠覆了。只有施以重罚才能扫清执法犯法的不正之风。
@才思敏捷440324:我们纳税人都供养着一些什么人啊!
@xgzywxb:农民兄弟就是弱势群体,他们常年在外,情有可原。
@汉水山人:这是警察的生财之道,很正常!多少年前南方也盛行,多少北方的干部都栽进去了..这个节目还是不错,敢拍巳是难得,支持!
@松柏1378:家常便饭,到处都有。
在香港,此类执法现象称为“放蛇”,指行政、执法部门故意隐蔽身份(例如假扮嫖客、妓女、赌客或其他顾客),于当事人从事违法行为时揭露身份,从而将其抓捕的执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