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3 第28期

警察“钓鱼抓嫖” 执法者成合法流氓

  全国上下扫黄,警方抓嫖自然是重头戏。同样是抓嫖的警察,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目的,一种是为了打击卖淫,一种则是罚钱创收。近日曝出西安某地警察与小姐勾结“钓鱼抓嫖”闹剧。这些警察抓到嫖客后便私下将小姐放走,让其继续涉黄卖淫,而对嫖客却用罚款不开收据的方法进行处罚。

  如此扫黄,令人不耻。民警扫黄只罚嫖客,卖淫女不仅能正常营业,甚至还能从嫖客的罚款中分得一杯羹。如此执法的民警,跟流氓比起来也仅仅是多了合法执照而已。

民意调查

您怎么看待警察“钓鱼抓嫖”?

  • 执法犯法就该重判,绝不姑息。
  • 和卖淫女合作的是警察呀还是流氓啊?
  • 钓鱼执法不是新鲜事,见怪不怪了。
  • 嫖娼不合法,但“钓鱼”也违规呀。
三言两语

@才思敏捷440324:我们纳税人都供养着一些什么人啊!
@xgzywxb:农民兄弟就是弱势群体,他们常年在外,情有可原。
@汉水山人:这是警察的生财之道,很正常!多少年前南方也盛行,多少北方的干部都栽进去了..这个节目还是不错,敢拍巳是难得,支持!
@松柏1378:家常便饭,到处都有。

钓鱼执法在香港

  在香港,此类执法现象称为“放蛇”,指行政、执法部门故意隐蔽身份(例如假扮嫖客、妓女、赌客或其他顾客),于当事人从事违法行为时揭露身份,从而将其抓捕的执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