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元旦是全国休假办法修改后碰上的第一个节假日。元旦加班费到底怎么算,是许多在节日里依旧加班加点的市民最关注的事情,按照新的休假办法,法定节假日从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那么每月制度工作天数由20.92天改为20.83天,由此一来日工资的标准就相应增加了,加班费自然也有小幅的增长,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说说我的加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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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众说纷纭,那么究竟劳动保障部门对于08年元旦的加班费是怎么认定的呢?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28日就此解释,称国家尚未公布新的日工资折算数,计算元旦加班费仍按现行的20.92天折算。也就是说让“20.83”的说法是让中国的广大劳动者空欢喜了一场,不过无论是“20.92”还是“20.83”,这期间的差异并不大,我们真正关心的是新的加班费执行标准能不能在08年确保实施呢?——[说说我的加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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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20.92还是20.83似乎都不是劳动者关注的焦点,我们想要知道的是,为什么新的休假法案实施以后,加班费的核算依然坚持旧的标准,在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已经把加班当作工作的常态的时候,作为劳动者的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说说我的加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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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应当得到300%的工资报酬,这是一个早已被人们所熟知的“法则”,可是许多读者还是想多了解一些有关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办?到底用人单位在规避加班费的做法,还有哪些招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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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vey
为什么还按照老办法算啊,明明没有道理嘛!! |
说了也做不到,说它干嘛??? |
记者的工作天天要加班,该怎么算呢? |
还是一笔糊涂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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